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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霸王条款困煞购房人 潮白人家定金好交难退

发表于2012-03-23

未全面了解限购政策匆忙买房 被没收2万元定金

发表于2012-03-23

“限购令”后买房不成定金返还竟被“打折”

发表于2012-03-23
 近日,三水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限购令”的案件,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交付定金后在办理购房过户手续时被告知不符合佛山市的购房过户条件,故而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20000元定金。经法院调解,被告向原告返还了13000元。
发表于2012-03-23
对于本案的调解结果,承办法官三水法院白坭法庭副庭长肖穗祥表示,本案纠纷发生时,“限购令”颁布已久,此时应推定政策已为广大购房者所知悉,消费者的购房行为应审慎,购房者与卖房者均应承担相同的注意义务。因此,本次调解中,卖房者只需部分退回定金,更符合公平原则。
发表于201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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