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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全面开征房产税将劳民伤财!

发表于2012-11-28

房产税最初试点的初衷是为了抑制国内飞涨的房价,但无论是从试点的效果以及目前学界与官方对房产税全面实施的设计来看,其结果可能是南辕北辙,最终是加重了民众的负担,让政府多了项税收而已。

发表于2012-11-28

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上海和重庆是国内最早试点房产税的两个城市,但从目前两地的情况来看,其对房价调控的效果并不明显。从2012年3月开始至8月,上海二手房均价从21000元上涨至25000元,涨幅达16%。而新房市场上,上海市新房成交价格从年初的均价2万元,直到4月开始持续上涨至21918元。之后惯性上涨至7月最高点24348元,涨幅达18%,房价的涨势仍然没有停止。再看重庆的房价走势,许多媒体用价量齐升来形容。

金宇咨询研究员胡向东指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对房价的实际走势影响不大,并未对购买行为形成太大的压制作用。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两个方案中的税率过低,范围过窄,很容易被房价上涨部分所抵消。

发表于2012-11-28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房子依旧处于卖方市场的情况下,即使全面开征房产税,房主也会有办法将这一成本转嫁出去。

全经连研究院副院长陈宝存指出:比如,北京市每年有60万到100万人口引入,现在城市化进程虽然完成了51.27%,但是其中的流动人口还有2.3亿,这些流动人口中租房人群占1.7个亿,这1.7个亿就是市场上租赁房屋的主体。而现在的租房市场是卖方市场,如果这个不改变的话,房主会轻轻松松地把这一年的税转到房租里去了,因此,最终承担这个房产税的就是租房的人群。

发表于2012-11-28

另外,“房产税”如果是以房产之有无作为课税标准,基本上是“认房不认人”的,只针对豪宅或拥有多套房的人课税,不但名实不相符,更将造成稽征与认定的多重障碍,消费者势必采取诸如“假离婚”等各种避税手段,最终导致政府投入的人力比收上的税还要多,其结果是扰民、劳民而伤财,完全无法落实政策所希望达成之目的与效果。

发表于2012-11-28

当前情况下征收房产税,只是一种“关门打狗”,当房子和土地已经卖不出去,政府就换个方式,从已经持有房屋的人身上敛财。谢国忠认为,当前中国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只占GDP的40%,这么低的比例,理应开源而非节流。政府开支已经如此之高,就绝不应该再加税收,而应减税。“如果老百姓手里没有钱来消费,那么多房子又建给谁呢?”谢国忠说,中国房地产的问题无法单纯通过技术角度解决,政府必须自我检讨。

发表于2012-11-28

房产税这样一个关乎百姓利益的税种,没有经过公众讨论和法定程序,就一纸政府文件在上海和重庆试行,目前似乎还要在全国推广。世界上所有政府对税收都有一个共同点:只上不下。房产税一旦推出,后代只会一直背下去,留下永远拿不掉的包袱。

发表于2012-11-28

房东可以涨价,这房产税还是转嫁到租房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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