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上一页
/4页

主题:中央政法委:禁止因闹访影响案件裁定

发表于2013-08-13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证明标准、保障辩护律师辩护权等作了重申性规定,并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

发表于2013-08-13

政法委你现在说的是法律条文还是行政命令?

发表于2013-08-13

如果良心是正的,你的执法会受到干扰吗啊?如果法是公平的,执法标准是可左可右吗?

发表于2013-08-13

永州母亲劳教案上诉案,是不是“闹访”出来的“胜诉”啊?

发表于2013-08-13

这是大事,是关乎所有人自由与安全的事,希望成为正能量

发表于2013-08-13

不能因舆论炒作影响案件裁定

发表于2013-08-13

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真的吗?法律是保护谁的?

发表于2013-08-13

狗屁不通

发表于2013-08-13

如果良心是正的,你的执法会受到干扰吗啊?如果法是公平的,执法标准是可左可右吗?

发表于2013-08-13

公检法人员要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

上一页|1|2|3|4|上一页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