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中央政法委:禁止因闹访影响案件裁定
- 发表于2013-08-13
政法委你现在说的是法律条文还是行政命令?
- 发表于2013-08-13
如果良心是正的,你的执法会受到干扰吗啊?如果法是公平的,执法标准是可左可右吗?
- 发表于2013-08-13
永州母亲劳教案上诉案,是不是“闹访”出来的“胜诉”啊?
- 发表于2013-08-13
这是大事,是关乎所有人自由与安全的事,希望成为正能量
- 发表于2013-08-13
不能因舆论炒作影响案件裁定
- 发表于2013-08-13
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真的吗?法律是保护谁的?
- 发表于2013-08-13
狗屁不通
- 发表于2013-08-13
如果良心是正的,你的执法会受到干扰吗啊?如果法是公平的,执法标准是可左可右吗?
- 发表于2013-08-13
公检法人员要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证明标准、保障辩护律师辩护权等作了重申性规定,并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